给我一条出路
没有人想事情会发生,也没有人愿意让事情发生,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,那么就一定要有负责的人妥善的处理。而负责的人是不是该被惩罚还是得到赞赏呢?
上星期发生的盗用公款事件,没有人希望它发生,也没有人以为它会发生,但是,它既然已经发生,那么作为监管的人被问罪似乎就成了定律。我的部门理当被责,因为是我的属下没有尽责地监管那个员工。不过,一切都是他的错误吗?属下犯错,上司理当负责。我没有逃避,也没有想过任何推卸责任的想法。面对公司里的任何人我都不觉得羞愧,因为我已经做最大的努力减少公司里的舞弊事件。
可惜,老板还是认为我没有把工作做好。我被要求离开。
OK,没关系,如果我的离开是能够解决问题的方式,我也不该依恋这个弹丸之地。
站在企业家的立场上来看,老板的每一个决策我都认同。可惜,站在属下的位置去看,我似乎连人的尊严也赔上了。当我已经把公司里的舞弊事件从一年12件减少为3件的时候,我并不认为自己失败或失职。我只感觉到我的努力并没得到认同。
今天,我打算呈上我的辞职信。冲动吗?不,我已经想了两天,两天后才做出的决定应该不是冲动的决定。
我知道还有两个月就过新年了,现在离开是不是很危险呢?过新年的时候要用很多钱,而且我的储蓄也不多,能够挺到那个时候吗?现在离开,我能够在短时间里找到工作吗?
我不晓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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