浪费的一天
我该如何评价这一天呢?
2012年3月19日,早上九点半抵达Gombak的Diamond Residences Condominium。车上载有今天需要交收的两盒文件,内有支票簿和未签名支票,还有相关的文件。我抵达的时候,刚好同事Jason也抵达,于是,两人先在公寓前面的茶室喝杯茶,十点准时才走入公寓。我还特意的在保安柜台签名登记,然后才拿着两个盒子和两个文件档进入公寓。
十点十五分,老板致电询问进展如何。我如实的说,公寓的新任主席没有出现,于是,他就命令我把全部盒子与文件档全部放回车子里去,直到十一点半,若是主席还是没出现,那么就直接把办公室关闭,回总部去。
我照着办把盒子与文件档归放在车子里,在楼下吸了一根烟才回到楼上的办公室。时间是十一点正,主席忽然出现,还带来两名巡警,控告我与我的同事偷了办公室的文件,还勒令我去车里把刚才拿出去的文件都放回进办公室里。
我看着她就有点气,但是,竟然警察来到,好歹也给点面子,于是,我们就收拾了自己的东西,来到楼下停车场。我同事问警察,到底对方有何权力勒令我们打开车子让对方检查?我们今天的工作是要把文件交还给公寓的主席和相关的人员,但是,既然对方没有准时出现,而我们则把我们从总部带来的文件收回在车子里,到底有何最呢?
警察无法回答,也恳请我们到警察局走一趟。于是,这辈子第一次被警察护送到警局事件就这样发生了。
上了警察局,先后做了警察报告后,就是无聊的等待警察盘问。我们一直等到下午三点,才轮到我们进行盘问。负责这案件的警员是Borhan沙展。当我们都完成陈诉后,基本上警察已经确定了这是一起无中生有案件,而整个事情也不是什么刑事案。但是这位报案的主席则不断的攻击,而且还不断的强调我与我的同事都是骗子。
我并不想有任何的争吵,同时我已经把事情报告给老板知道。
我的车子被扣留,而我们三人也被劝告要留在警察局里,直到另行通知。于是,我们又在无聊的等待,直到晚上七点,我们被带到Setapak 警察局的最高负责人面前,让这位经验丰富的警官确定事情,可惜,在那个搞事的主席前面,这位警官竟然要求我和我的同事都在外边等候,因为他也无法确定这案件到底该不该受理。
其实表面证据已经非常明显,我们并没有从办公室里拿走任何东西,而今天也是约定的交收日,只是主席没有出席,而我们把东西收在车上,程序上没有任何出错。而她指控的任何欺骗行为都是语无伦次。
可惜,我们还是被扣留直到晚上十一点,警官勒令我把车里的文件全部留在警察局里,然后要我们到Kepong警察局报道。我们也别无选择,因为,民不与官斗,再闹下去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。我让高级警官签收了全部文件,然后在警车开路的威风带路下直奔Kepong警察局。
抵达Kepong警察局,等了二十分钟左右,相关的警员就告诉我们可以回家了。而理由是,我们的报告已经在Setapak警局做了,无需再做。
就这样,一个工作天就这样的浪费了。回到家已经是十二点多,冲洗后人都已经累得站不稳。而我那对可爱的儿女早就睡个烂熟。
我该说今天倒霉吗?也不全倒霉,只是浪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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